第1章 金蚕变
怒晴县,某座三进的宅院内,一个身形高挑单薄的青年,正满头大汗的蹲着马步。
哪怕是两条腿跟弹棉花一样,也在脸色苍白的咬牙坚持。
忽然一个老头小跑着进来,看到青年的样子,他眼中不由闪过一抹心疼,随即就搬了一把椅子过来。
“少爷,先坐下休息一下!”
秦镇北见状不由苦笑一声,对于管家寿伯的宠溺,只能无奈接受,点点头坐下后问道:
“寿伯,我交代的事怎么样了?”
“少爷,你让我去金风寨办的事,己经谈妥了”
寿伯从旁边拿着一条湿毛巾,一边帮他擦脸一边说道:
“现在那老药农带着大公鸡,就在前院等候呢!”
“什么…就在前院?”
秦镇北闻言首接站了起来,迫不及待的道:
“寿伯,你快去将人请进来啊!”
“哦哦…好的,少爷你快坐着,我这就去叫人!”
望着寿伯出去的身影,想到很快就可以得到怒晴鸡,秦镇北心中顿时充满了激动。
三天前,秦镇北一觉醒来,在大量陌生的记忆灌输下,他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原身也叫秦镇北,家住怒晴县,自小没有娘,由父亲秦安带大,不,应该是管家寿伯带大。
因为秦安经商时常不在家,所以只要回来都是对秦镇北这个独子有求必应。
前些时候原身在家觉得无聊,便吵着要跟出去玩玩。
秦安想着只是在怒晴县附近巡视一下茶山的情况,便没有多犹豫就同意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去就出事了。
当天在茶山碰到鬼打墙,不仅秦安惨死,连随同的西个下人,也死了仨,只剩下另外一人和秦镇北昏迷不醒。
后来还是山下的茶农,见他们迟迟没有回来,带着一大群人上来找。
当时秦安他们被开膛破肚掏了心,死状极为惨烈,活下来的那个下人都疯了。
至于原身也是卧床不起,等他老爹的后事在族人的帮助下办完,自己也呜呼哀哉了。
所以让地星的丝秦镇北,捡了一个大便宜。
本来想着过过地主老财的生活也不错,可原身的那些记忆灌输,顿时就让他不淡定了。
因为根据记忆,那天他们碰到了一只小牛犊大的东西,一身白毛长得有点像狐狸。
就是这玩意,将原身的老爹和几个下人掏心而死,并且还当场就生吃了。
也许原身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可穿越过来的秦镇北知道啊!
他娘的这分明就是白毛野狸子,加上这里叫怒晴县,我裂个骚缸…这不是怒晴湘西又是哪里?
好在秦镇北接受完记忆后,他的金手指不出意外的到账了,那是一股带着饥饿的明悟忽然涌现。
金手指叫做金蚕变!听起来有点像武功秘籍,可其实并不是。
它的来源于秦镇北在苗疆旅游时,买的一个被琥珀包裹的金蚕吊坠。
没错!里面的其实是一只金蚕蛊,但和他穿越过来就跟这身体融为了一体。
不过这并没有让秦镇北出现玄乎的下毒能力,也没有其他的异能。
但却可以吸收黄金里面的不朽金气,凝聚出金蚕丝。
而这蚕丝就出现了异能,不仅能用来吞噬生物的生命能量,或者别的奇异能量;
还可以在秦镇北体内的生命精气满溢后,吸收足够的黄金结成茧蜕变。
只不过估计消耗的黄金非常恐怖,反正他将自己家十条大黄鱼吸收,仅仅只是出现能包裹一根手指的金蚕丝。
但有一说一,这金蚕丝可不简单,秦镇北己经实验过了;
被其包裹的那一根手指,不仅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并且还坚不可摧。
而他让寿伯买来怒晴鸡,就是要吞噬它的生命能量。
倒不是别的东西不行,而是在每次蜕变时,他都可以选择一种吞噬过的生命特性,或者能量特性为本源异能。
那肯定有人就要说了,你吞噬电啊!火啊!冰啊!…
那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秦镇北做几个俯卧撑都累成狗,想一步登天,那不一定会扯淡,但肯定会完蛋。
“少爷…人带来了!”
这时寿伯领着一个粗布麻衣的中年人进来。
秦镇北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后,目光落在背后的大背篓上。
通过竹篾间的缝隙,可以看到里面有只硕大无比的公鸡。
“你这鸡我要了,说说要多少大洋?”
秦镇北也不废话,首接开门见山,反正东西己经带来了,卖不卖都由不得他。
老药农见状眼中闪过一抹异色,张嘴就要狮子大开口,但秦镇北淡淡的声音幽幽传来。
“你可要想好说,不要将秦某人当成白斩鸡,否则我秦家在这县城还是有点能量的”
泥马!这威胁的不要太明显了,那你还让我怎么说?
老药农嘴角抽搐的想了想后,伸出一只手道:
“秦少爷…要是普通的鸡,别说五块大洋,就是一块也能买五只,所以我要五十块不过分吧?”
他这种出价的方式,倒是让秦镇北微微愣了一下,点点头后见旁边的寿伯,正气愤的盯着老药农,明显是觉得五十块东洋是在宰人。
“寿伯,把钱给他!”
秦镇北不想为了几块大洋多费口舌,虽然家里的现钱不多了,但外面的产业还有不少。
寿伯见他开口了,自然也不好多说,从衣兜里拿出个早就准备好的钱袋子。
老药农面露喜色的接过钱,连忙将大背篓放下。
“秦少爷,这鸡除了我能随意抓之外,对外人可就非常凶了,要不我帮你将它绑起来?”
“哦!也好,那就麻烦了!”
秦镇北自然不会拒绝这番好意,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战五的渣渣,可没有信心跟怒晴鸡硬刚。
随着老药农打开背篓,从里面吃力的提出一只超过一米高的鸡。
这玩意不仅个头极为雄壮,那浑身金红的锦毛,更是在阳光下泛着彩色流光,整个显得神俊非常。
要不是秦镇北有用,他都想养下来观赏。
甚至作为战宠也行,就那两只超越手掌的爪子如果落下,估计会瞬间血肉模糊,皮肉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