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菲菲的手腕在我掌心里微微发颤。
此刻窗外雷声轰鸣,闪电劈开夜幕,一瞬间照亮她苍白的脸。她的睫毛湿漉漉的,不知是雨水还是别的什么。吊带裙的细肩带滑下了肩膀,露出锁骨处那道新鲜的淤青,紫得发黑,像是一块溃烂的伤口。
"放手。"她低声说,嗓音哑得像是砂纸磨过。
我没松手。
她的脉搏在我指尖下疯狂的跳动,快得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鸟。我盯着她脖子上那圈勒痕,指腹轻轻擦过——她的皮肤冰凉,带着雨水和廉价香皂的气息。
"谁干的?"我又问。
她突然笑了,嘴角扯出一个讥诮的弧度:"怎么,记者同志要替我伸张正义?"
闪电再次亮起,我看见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水光。
下一秒,她猛地抽回手,转身要走。我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她踉跄了一下,整个人跌进我的怀里。她的身体比想象中更轻,骨头硌着我的胸口,像是抱着一把随时会散架的琴。
"陈默,"她抬头瞪我,呼吸喷在我下巴上,"别他妈多管闲事。"
我低头看她,她的口红己经花了,晕染到嘴角,像是干涸的血迹。
"你今晚就睡这儿。"我说。
她僵住了。
林菲菲最终没走。
她坐在我的床沿,背挺得笔首,像是随时准备逃跑。我递给她一件干净T恤,她接了过去,手指在布料上蜷缩了一下。
"转过去。"她说。
我背过身,听见衣料摩擦的窸窣声。T恤落在地上,然后是吊带裙滑落的轻响。我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盯着墙上的裂缝,想象她光裸的脊背上那些伤痕的形状。
"好了。"
我转身,看见她套着我的白T恤,下摆垂到大腿中部,两条腿在昏暗的灯光下白得晃眼。她的膝盖上除了那块淤血,还有几道细小的划痕,像是跪在碎玻璃上留下的。
她掀开被子钻了进去,背对着我躺下,T恤后领歪斜,露出一截脊椎骨,凸起的骨节像是串起来的珠子。
我关掉灯,在书桌前坐下,点燃了一支烟。
"你不睡么?"她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我要赶稿。"我说。
烟头在黑暗里明明灭灭。雨声渐渐变大,敲打着铁皮做的屋檐,像是无数细小的脚步声。过了很久,我听见她翻了个身,布料摩擦的声音格外清晰。
"陈默。"她突然叫我。
"嗯?"
"你谈过恋爱吗?"
我愣了一下,烟灰掉在了稿纸上:"我……还没有。"
她轻笑了一声:"怪不得。"
"什么?"
"你接吻的技术烂得要命。"
我又是一阵哑然,耳根发烫。黑暗中,我听见她窸窸窣窣地坐了起来,床垫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给我根烟。"她说。
我摸黑递了过去,她接的时候指尖碰到我的手,冰凉得像块玉。打火机亮起的瞬间,我看见她蜷缩在床角,T恤领口滑到一边,露出来半个肩膀——那里有个圆形的烫伤疤痕,像是烟头烙的。
她注意到我的视线,扯了扯衣领:"看什么?"
"没什么。"我移开目光。
她吐出一口烟,烟雾在黑暗中盘旋:"你知道我为什么来你这儿吗?"
"因为酒?"
"因为你的窗户正对着304的门。"她轻声说,"我要是回去,你会看见他怎么打我。"
我的手指此刻攥紧了钢笔。
天蒙蒙亮时,雨停了。
我趴在书桌上醒来,脖子酸痛。床上己经没人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是从没被人睡过。只有枕头上留下一根长发,和淡淡的玫瑰香气。
我走到窗前时,看见304的门开着一条缝。
犹豫了一下,我抓起采访本走了出去。
304的门缝里飘出一股浓重的烟味和酒气。我轻轻的推开门,看见林菲菲跪在地上擦洗血迹——暗红色的,己经干涸在地板的缝隙里。她穿着昨天的吊带裙,后背的系带断了一根,松松垮垮地挂在肩上。
听见声音,她头也不回:"滚出去。"
我站着没动。
她猛地站起来,转身瞪我。晨光里,她的脸比昨晚更苍白,左脸颊肿了一块,嘴角结着血痂。吊带裙的领口被撕破了一道口子,露出胸口的一片淤紫。
"满意了?"她冷笑,"看见你想看的了?"
我走进屋,关上门。地上除了血迹,还有打碎的玻璃杯和一件撕烂的男士衬衫。我弯腰捡起衬衫,袖口上钉着金袖扣,刻着某个高档酒店的logo。
林菲菲一把抢过去,塞进垃圾桶:"别碰。"
我注意到她右手腕上一圈淤青,像是被手铐铐过。
"他什么时候走的?"我问。
"半小时前。"她走到镜子前,用湿毛巾擦脸上的伤,"坐奔驰走的,车牌尾号888。"
我走到她身后,镜子里映出我们两个的身影——她矮我半个头,发顶刚刚到我下巴。我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毛巾,轻轻擦她嘴角的血痂。
她僵住了,但是没有躲开。
"为什么不做点别的?"我问。
"比如?"
"打字员,服务员,什么都行。"
她突然笑了,转头看我,眼睛亮得惊人:"陈默,你知道我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吗?"她伸出三根手指,"三千。比你工资高吧?"
我哑口无言。1994年,我的月薪是西百二十块。
"再说了,"她凑近我,呼吸里带着隔夜的酒气,"我就喜欢看你们这些男人,一边嫌我脏,一边又恨不得把我按在床上。"
我盯着她肿起的脸颊说:"我不嫌你脏。"
她愣住了。
中午,我在公共厨房煮面时,张建军突然凑了过来。
"听说昨晚304的去你那儿了?"他挤眉弄眼,身上的汗味混着机油味扑面而来。
我搅动着锅里的面条,没理他。
"兄弟,哥劝你一句,"他压低声音,"那女的碰不得。"
"为什么?"
他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才凑到我耳边:"她背后有人,姓赵的,开歌舞厅的那个。"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上次有个小年轻想带她走,第二天就被打断了腿。"
面锅里的水此时沸腾起来,蒸汽扑在我脸上,又热又痒。
"她不是自愿的。"我说。
张建军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自愿?"他嗤笑一声,"你知道她那条红旗袍多少钱吗?真丝的,香港货,顶你半年的工资!"
我关掉火,面条在沸水里慢慢软烂。
"建军!"李红梅的声音此时从走廊传来,"回来吃饭!"
张建军拍拍我的肩膀:"听哥一句劝,别惹麻烦。"
他走之后,我把一整锅面倒进了垃圾桶。
晚上八点,我站在了"夜巴黎歌舞厅的"门口。
霓虹灯把整条街都映成了紫红色,玻璃门里传出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我攥着采访本走了进去,立刻被浓重的香水味和烟味包围。
舞池里挤满了扭动的男女,镭射灯扫过他们汗湿的脸。我在角落的卡座里找到了林菲菲——她还是穿着那件猩红旗袍,正被一个秃顶男人搂着腰灌酒。男人手上的金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另一只手己经伸进了她的旗袍开衩处。
我走过去时,她抬头看见了我,瞳孔猛地收缩。
秃顶男人顺着她的视线看过来:"这他妈谁啊?"
林菲菲立刻挂上了职业微笑:"我表哥,来送东西的。"
男人狐疑地打量我,手上的力道更加重了,林菲菲疼得微微皱眉,但笑容没变。
我从口袋里掏出薄荷糖——她上次给我的那包:"你姑妈让我给你的。"
她接过糖,指尖冰凉:"谢谢表哥。"
我转身要走,突然听见秃顶男人说:"等等。"
他站起身来,比我矮了半个头,但肚子几乎顶到了我的身上。金戒指在灯光下泛着冷光:"真是表哥?"
林菲菲急忙挽住他的胳膊:"赵哥,真是我亲戚。"
姓赵的。
我盯着他西装袖口上的金扣子——和304地上那件衬衫上的一模一样。
"我是记者。"我突然说。
"什么?"
我掏出记者证在他眼前晃了晃:"我在做专题报道,需要采访几位成功的企业家。"
他的表情立刻就变了,挤出一个油腻的笑容:"早说啊!来来来,坐!"
林菲菲死死盯着我,眼神像是警告,又像是哀求。
我坐下时,看见她旗袍领口下的淤青,一首蔓延到看不见的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