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鉴于这些。
李织语也只好如此。
所以才找个借口这么做。
魏书亭为人秉首。
又是一个好人。
她不想让他再继续,走阿父的老路。
但是。
也为了让他继续好好做官。
这些事情,也只好由她在背后,默默来做。
毕竟,以魏书亭的性格,也做不来这些。
所以,李织语觉得,让魏书亭还是好好的做一个名声比较好的正首吏官,比什么都好,这样以后,他的政绩及官声,也可以在吏部记上好的一笔。
打算好之后。
李织语也再不去管夫君衙内之事。
她们夫妻二人。
虽说是属于同一个县府。
但是,也是各做各事。
魏书亭属于从吏部授官于此。
也是官家正式吏官。
管的是余县整个辖下,所有百姓们的民生,及整个政事问题。
而李织语这个县主,属于一种爵位封赐。
她可以拥有封田,封地。
并且在余县辖区内置田,开铺子,并且经营各种事项,但是除了交纳完官税,之后,剩余的其余利润归自己之外,至于其他的一些权利,却是没有多少的。
比如,干预余县辖区县衙里的政事。
但是,有些时候,朝中有需要的事情的时候,她可以参与其中,协调,却也不能干预。
只有的一个好处,就是,辖区內的封田封地,除了向官家朝中交纳完一定税额之外,其他收入可以尽归自己所有。
这也是上京官家。
对一些给朝中和宫里,做过一些特别贡献的一些人,给予的特别照顾和殊荣,因为这个殊荣,得到的人极少,所以也是好处多多。
因而,李织语便故意找了一个借口。
不让夫君魏书亭参与其中。
也是免得之后,他的官声不好。
……。
做好打算之后。
李织语开始着人开始,修建工坊。
作为县主,她可以拥有一定的辖区内的人员,比如坊工,铺子里的做工人员,及一些仆人,小厮,甚至自己的县主府邸。
但是,现在。
李织语还没有真正的稳定下来,比如,夫君魏书亭还在余县当一个县令,情况也不是很稳定,所以,她还是想等以后,情况好一些的时候,再做这个打算,现在她还是和魏书亭一起,暂时住在县衙后院,那个属于魏书亭官属的宅院里。
也想等到她以后,有了条件。
或者能够因为贡献再大些,被官家赐封为郡君时,有了这个殊荣吋,再说。
那时也可以热热闹闹的开府。
到时场面也大。
而且到那时,或许夫君魏书亭己经擢升官职,场面也好看。
现在他官职太小。
先勉强凑合一下,免得太出风头,也招人妒忌。
对她们夫妻二人来说,也不是好事。
工坊建好,铺子修缮好之后。
便开始招坊工,及招铺子里的小厮。
这个都是要签保密协议书,及契书的,签了契书之后,他们就等于是属于县主府里的人,不到年限。
不到县主李织语同意。
他们这些人,只等于是属于是县主府里的仆从关系。
但是,他们从开始在工坊上工。
及在铺子里做事起,都是有工钱和月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