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
杞县县衙衙李承章。
自从官家重新将他的职务。
由原来杞县县丞又擢升到杞县县令之后,他的生活条件与住宅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先是住宅。
之前的杞县县县令,调任上京户部之后,腾出县衙后院的内宅,由李承章和卫氏及两个儿子,搬了进去。
由于官家又赏赐了他百金。
宋代一两金为十两银。
百两金则可以换成一干两银。
因而条件好了之后。
李承章也把两个儿子。
李文晓和李文远两个也送到了县府的学堂读书。
当然现在卫氏,也不需要像以前那么累了,不过可能是习惯的原因,卫氏闲着的时候,还是会织一些衣,来给李承章和两个儿子填补一下衣服上的缺失。
还有老宅他们一家的衣服。
自从李承章搬到县衙后院内宅。
之前所买的宅子里,便只住着他阿父阿母及弟弟一家。
因为县衙后面的内宅,是属于官宅。
平民百姓们是不可以住进去的,如果只是李承章的阿父,阿母还可以,但是,另外还有弟弟一家。
所以既便可以住。
但是县衙内宅的房间,也不够住用的了。
何况弟弟还有孩子。
阿弟李承田,娶阿母王氏娘家远房侄女小王氏为妻,现在家里也有一双儿女。
女儿李织雨,五岁。
儿子李文宝,才三岁。
还是一个稚童。
当初李承章备了两辆骡车。
一辆新的随他进了县衙后院,也算是成了他之后出行的官车。
而另外稍微旧一些骡车,便留给了阿父李福和阿弟李承田他们使用。
本来之前从宁安县带过来的银子,购置了宅子,又添加了一些家具之后,剩下也没有几个钱了。
但是后来官家又赏赐百金。
于是李承章便从中拿出了二百两银, 替阿父李福及阿弟李承田,在杞县城外,买了二十亩田,让他们耕种。
宋时一亩耕田,大约十两银才可卖到。
宋时官宦人家的血缘关系及近亲,是不允许经商的,因为经商便成了商户,从此以后,他们的子女皆不得出仕。
士农工商。
在宋时,商户为最底层,因而连科举都不让参加。
所以即便允许,但是阿父李福,与弟李承田,也不是经商的那块料,但是种田饱食倒还可以。
虽然说是那二十亩田在城外。
但是他们有骡车,来去也是很方便的。
另外为了省钱。
阿父李福还在住宅院子里面,种下了一些菘菜,青菜之类,及十多只稚鸡,也由王氏和小王氏,和另外两个小的看着。
因而李织雨和李文宝,两个天天也有事做,而不至于寂寞。
另外李织雨属于小女娘,不能读书。
所以没有事的时候。
便帮着阿婆王氏及阿母小王氏,一起喂那些稚鸡,或者每天早上捡捡稚鸡蛋什么的。
这个五岁的李织雨喜欢做,也爱做。
第一个早上守着稚鸡舍,然后,捧着热乎乎的稚鸡蛋,小心的交给阿婆王氏。
王氏便会攒着。
等她馋了的时候,阿婆王氏也会煮上两个给她们姐弟两个解解馋。
而李文宝也才三岁,更是有些小,启蒙岁数都够不上。
所以入学。
还是要等上个两三年,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