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粮铺的店面并不宽敞,几步便走到了后堂。当门帘被掀开,坐在主位的男子抬起头时,程曦的脚步不由得一顿,心中泛起一丝恍惚。
无论是身姿容貌,还是衣着气度,那人都与这房间格格不入,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突然出现在昏暗的房间里,令人眼前一亮,心生震撼。
程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见过不少人,也见识过各种古代的风物,但从未有人的存在感如此强烈,让她瞬间意识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不过,她很快回过神来,迈步走进屋内。
那人见客人到来,起身微笑道:“在下姓陆名俭,是这家铺子的主人。听闻有贵客登门,特来一见。”
他的声音温和,目光清澈,对待明显是渔家打扮的两人也毫无失礼之处。
林猛从未被人如此郑重其事地招呼,一时慌了神,不知该说什么。
程曦上前一步,替他答道:“在下程曦,这是我家船长林猛,见过陆公子。”
陆俭似乎没有察觉到林猛的失态,自然而然地邀请两人入座。等茶汤奉上后,他笑着开口:“两位看着面生,可是第一次来海港?”
林猛是第一次当船长,神态自然瞒不过人,而程曦女扮男装,也不像跑海的人。
被一语道破,程曦并不在意,坦然道:“确实是初次前来。”
陆俭微微点头,又问:“那两位回程时是否会经过番禺?”
这问题有些古怪,程曦眉梢一挑:“公子有话不妨直说。”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但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清楚。陆俭不再拐弯抹角:“实不相瞒,在下有急事想通知友人,但贼匪横行,断了海路。若两位能帮忙带个口信过去,并捎来回信,在下愿免除这三百石的粮钱。”
一百五十两银子,捎个信就免了?林猛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恨不得立刻答应。程曦却沉思片刻,问道:“这信可有时间限制?”
“去程不能超过半月,回信最好在两月之内。”陆俭答道。
难怪他宁愿找陌生人带信,而不是选择陆路。从合浦到番禺,两月时间确实不够。
一百五十两银子虽然,但往返两地需要经过海盗出没的区域,风险不小。唯一的问题是,他为何会选择他们?
程曦直接问道:“来往这条航道的船队不少,阁下为何选我们?”
陆俭微微一笑:“此事紧急,我信不过那些熟面孔。两位恰好到来,还买了一船的米,我才冒昧一问。”
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利益纠葛?程曦反问:“你就不怕我们是骗子,拿了钱却不送信?”
“若两位想做米粮买卖,合浦是天底下最划算的地方。若你们不愿在这里做生意了,自然可以毁约。再者,这钱也不是一次付清的,须得先压一百两,等你们送信回来再交付。”陆俭回答得干脆。
这番话既有威胁,也有利诱,但他语气平和,并不惹人厌烦。
林猛已经彻底心动了。风季尚未过去,若回程顺利,他们还有时间再跑一趟。而且这次获利颇丰,李牛和孙二郎估计也愿意再走一遭。
这样一来,他们岂不是白赚一百五十两?再加上利润……
想到这里,林猛忍不住给程曦使眼色,程曦却不理会他,思索片刻后说道:“米钱不必免除,只要贵店能在粮价上打些折扣,这信我就帮着送了。”
这话出乎陆俭的意料,他微微挑眉:“就算给到六折,也要好几次才能赚回一百五十两吧?”
这是实话,不论按哪里的粮价,一船米都难以赚到这个数字。舍多取少,可不是聪明的做法。
程曦却坦然道:“下次就未必只买一船米了。”
这话里的含义耐人寻味。现在来私港的船队不少,只买一船米,很可能是几家联合,他只能动用一条船。如此情况下,他却有自信下次不止买一船,那就是有把握说服同伴,以后专营米粮买卖了?
陆俭自己就是开粮铺的,深知其中的门道。没有些实力,是做不动粮食贸易的,更别提如今海上还有贼寇,这种算不上“暴利”的生意,风险更大。
可这少年竟然不要明晃晃的银子,反而选了长久的生意?这胆量和见识,实在让人惊叹。
略一沉吟,陆俭笑道:“那若是贤弟带了几艘船运米,鄙人岂不要折本?”
“若陆公子只送这一次信,自然不够划算。但若经常往来,多一个稳固的信使岂不更好?”程曦反问道。
这就是性价比的问题了。这次他能冒然选自己送信,那下次呢?米价打折虽说有些损失,但能培养一个商业伙伴,可就划算太多了。
生意越大,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越牢靠,更别提这可是走私贸易,除了运粮,难道就不能运点别的吗?
深深看了眼那年轻得过分、也俊俏得过分的少年郎,陆俭笑道:“程贤弟如此胆魄,陆某倒是愿交这个朋友。今后只要是你的船,鄙店的米粮都按七折卖你,这价钱可比安氏的发船价还便宜了。”
安氏是合浦最大的粮食商号,其船队的发船价也是市面上最低的。比安氏还低,折扣可想而知。
程曦点头:“烦劳陆公子立契。”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合约了,只要陆俭署名,这契书拿到陆家的店铺都是管用的。先君子后小人,把契约放在信诺之上,这人倒是有些商人脾性。
以陆俭的目光,又岂能看不出这两人中是姓程的小子掌事,有这等头脑,掌控船队应该也只是时间问题。
微微一笑,陆俭并不废话,提笔写了起来。不多时,一式两份的契书写成,摆在了程曦面前。
那笔字端方中透着潇洒,就如其人,内容也十分利落,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陷阱。读完,程曦道:“我不会用软笔,可否取一根鹅毛?”
他不会用毛笔,还是不想显露笔体?陆俭神色不变,只吩咐道:“把我的鹅羽笔取来。”
掌柜立刻转身出屋,不多时取了个匣子回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支造型优雅、笔尖镶金的鹅毛笔。
恐怕是沿着海路,从西方哪国传来的吧?
程曦也不客气,提笔沾了沾墨,利落地在两份文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把其中一份递还了回去。
那字居然不差,有章有法,锋芒毕露,就像专门练过的一样。
陆俭顿时打消了对方是在掩饰笔迹的念头,有些好奇这少年的来历了。见他写完想要还笔,陆俭微微一笑:“这笔放在我身边不过是个把玩的物件,还不如送给贤弟,物尽其用。”
程曦不在乎用什么笔来写字,但她在乎对方的结交之意,因而也未拒绝,道了谢便收下了。
笔不算什么稀奇东西,但从西洋来的,比寻常湖笔还要贵不少,偏偏这少年收得坦荡,并非觉得此物廉价,而是明白其价值,更明白自己的心思。
如此心性,可就让人赞叹了。
陆俭面上笑容更甚,又亲自立了卖粮的契书,与对方签过,约定明日由铺子送货到码头,书信和地址也会一并送去。
两边谈妥,钱货两清。程曦和林猛这才起身告辞。
等人走出了房门,身边管事忍不住道:“主人,把信交给那两个,会不会出纰漏?”
毕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这两个少年人明显是刚出海的,万一背信,可是要惹出大问题的。
“正因没有干系,才更稳妥。若他收了钱,我可能还要担心一二,如今却不必了。”陆俭淡淡道。
这私港中眼线太多,然而再怎么怀疑,也不会疑到一个进店买粮的新面孔上。而一个能提议立契书的人,必然也识字懂理,比渔夫、商贩要信守承诺。
只是这人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聪明冷静,不会被外物所惑,倒是个可交之人。
“那若是他们的船被盯上了呢?”管事仍旧不放心,多问了一句。
“从合浦出发的船,有不被盯上的吗?”陆俭反问,“这时还敢冒险出海的,想来也有些依仗。若信真送不到,再作打算即可。”
他需要的只是尽快送出消息,连回持都不重要,之所以提出两月回信,也不过是加一道保障罢了。
想起那少年锋锐的黑眸,陆俭隐隐觉得,他应该不像旁人想的那么弱,说不定两月之内就能再见。
如今他手上能用的筹码也不多了,若这少年真能冲破重围,安全回来,还能多带几条运粮的船,他就要多花点心思了。
大海上,不缺心狠手辣、无所不用其极的“豪杰”,但肯守诺的着实不多。若是可能,他倒是希望这小子能为他所用。
走出粮铺老远,林猛还有些头晕:“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咱们都有七折的米了?”
程曦神色未变:“要说动孙、李两家,此事才有利可图。”
粮食贸易讲究的是规模化,一艘船的运量远远不够。
“这还不好说!七折的米价啊,运到番禺都能赚一倍了,若是自己卖恐怕还能赚得更多!”林猛两眼放光,“等等,那好处岂不是让他们占了?”
“没有他们两家,咱们的船也过不来。”程曦并不在乎分润,事实上,她想的是比利润更重要的问题。
思索片刻,程曦又叮嘱一句:“送信的事情暂时要保密,不能让外人知晓。”
林猛一怔:“孙叔他们也不能说吗?瞒着似乎不太好。”
回程还要两家一起呢,一句不提,好像有点过意不去。
“陆家是地头蛇,哪会缺人送信?偏偏选了咱们这种初来乍到的,里面应该有隐情。知道此事的越少越好,至少要离开合浦再说。”程曦看得明白,这位陆公子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因而在信送出前,还是低调为好。
林猛用力点头。恩公又聪明又厉害,还能写会算,只管听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