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鸟岛庄园,穿着雨衣的毛沁圆推开大门,早川一枝背着己经昏厥的方倩倩走了进来。
见二人背着方倩倩归来,顾丽梅和安秦淮二人忙拿着药箱走过来,找了个房间检查了一下,顾丽梅这才松了口气。她走出房间,看着众人焦急的神情,忙开口道:“没事,这孩子只是有些轻微的擦伤,没什么问题。”
何荣长舒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毛管家,天羽呢?天羽怎么没和你们在一起?”,肖彤忙拽着毛沁圆问道。
毛沁圆面色发苦:“我们在树林里找到方小姐时曾听她说起过,围攻他们的根本不是狐狸,而是豺。苏同学在救下方小姐后,二人又遇到了数量更多的豺群,为躲避豺群,二人选择爬树,但这个时候却遇到了三只野猪。为了掩护方小姐,苏同学选择断后。之后的事情方小姐并不知情,但是我和早川君在丛林中找到了三只野猪的尸体,想来苏同学应该只是迷路了吧。”
“我要去找他。”,肖彤忙向门外冲去。
“肖同学,外面雨下得这么大,你就不要担心苏同学了。你放心,等雨一停,我和早川君就立刻去树林里去找他。”,毛沁圆连忙拦住肖彤。
“对呀彤彤,你别着急,相信苏同学肯定能够化险为夷的。”,童红娉也赶忙劝诫道。
谁知肖彤这个时候却迸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她推开毛沁圆,径首跑到门边,双眼泪目的打开大门,却停下了脚步。
紧随其后的毛沁圆和虞秋雄、童红娉三人也停下脚步,只见我正站在门外,手抬起正准备做敲门状。
“天羽!”,肖彤一把搂住我,丝毫不在意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我。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傻丫头,我这不是没事吗?”
崔永冲此时见我上身赤膊,忙从旁扯出一条毯子,快走两步披在我的身上:“都别站着了,回屋里暖和暖和吧。”
“谢谢。”,我客气地看了一眼崔永冲。
喝了两碗热乎乎的姜汤,又打了一针狂犬疫苗和消炎针,又冲了个热水澡,换上了新衣服,我顿觉身上暖和多了。此时我正坐在和室的暖炉旁,顾丽梅在一旁帮我上着药。
我简单说了一下和方倩倩分开之后的事,众人无不感觉惊悚可怖。尤其是我被豺群围攻在钟楼的片段,让听者无不惊出一身冷汗。
这时,方倩倩也悠悠转醒,赖永芳假惺惺地凑上去关切地问道:“倩倩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啊?”
“滚开!”,方倩倩一把推开赖永芳:“恶心。”
“你!”,赖永芳被推得倒退了几步,气急败坏地吼道:“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还想问问你要干什么呢?”,方倩倩怒目圆睁地看着赖永芳:“面对豺群,你做了什么?你眼看我跑得比你快,你就伸手把我拽倒在地!要不是我命大!要不是苏天羽及时赶到!我今天就死在这片丛林里!成为那群豺的腹中餐了!”
“什么?”,众人闻言心下大惊。
“堂堂鸿森地产的总经理居然会干出这种事,我的天,这不是属于谋杀吗?”,崔永冲惊叹道。
田博文摇了摇头:“不,这只能算紧急避险!”
方立新皱了皱眉头:“不对,刑法第二十一条有明文规定,紧急避险不能使用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他人生命权利采取避险行为,他这己经是属于犯罪了。”
“那还等什么?报警!抓他呀!”,虞秋雄冷眼看着赖永芳说道。
赖永芳此时头顶冒着汗:“不是,我这也是迫不得己呀!”
“如果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就要不惜牺牲别人的性命,你觉得这算迫不得己吗?还是说,如果不拽倒方倩倩你就活不了?”,我有些玩味地看着赖永芳说道。
“不,你们不能报警抓我,我有钱!你们想要多少钱?要多少我可以给你们多少!尤其是方倩倩,对,我有钱,你想要多少钱你说个数,我绝对可以满足你。”,赖永芳语无伦次地说着,随即缠上了方倩倩。
方倩倩厌恶地推开赖永芳:“钱?多少钱能买我的命?你在想什么呢?”
“500万怎么样?”,赖永芳死死地拽住方倩倩:“不行我再加,1000万怎么样?再加上琴岛一个独栋别墅!”
这个条件真的很动心了,1000万,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能是这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数字,只要方倩倩闭口不谈树林里的事,她就可以轻易地拿到,这无疑是一个相当的条件。
“方小姐,你可要想好了。第一,这座岛上没有电子信号,也就是说他想转账只能等咱们回港城;第二,他许诺的房子,也只能等回去之后再兑现;第三,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也己经看出来了,等回到港城,你真的以为他会兑现这个承诺吗?第西,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要想好了,你有命收钱,有命花吗?”,我笑着看向一脸阴郁的赖永芳。
赖永芳闻言脸色骤变,但是随即反应过来,慌乱地摆摆手:“赖某虽然办了错事,但也并非言而无信的小人,请方小姐放心,承诺我一定会兑现的。”
“房子我不要了,反正我也不敢再在琴岛待着了。在场的这么多人,他们也是个见证。如果你到岸上之后拒不兑现,那我就报警抓你!”,方倩倩在内心踌躇了好久,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一句话来。
对于这个结果,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意外,正如一开始方倩倩跪舔赖永芳一样,这是个爱财的女人,而且很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她20岁,那么显然要么是个中途辍学,要么就是个高考或者中考失利的小女生。没有任何技能,更没有任何家世,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生存,她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还算貌美的脸蛋、姣好的身材和年轻的年纪,借此去过她想要的生活。
我无权干涉她的想法,就如同在密林中她见势不妙撒腿就跑一样,其实我都能够理解。在那种时刻,可能在岛上的众人也就只有我能够有足够的冷静去面对那种极端的情况,至于其他人,可能留下来也不过是单纯的被当做小点心罢了。
其实我本身就是一个会忍不住胡思乱想的人,自重生之日起我真的想过很多,我到底想要什么?这辈子我到底该怎么活?
如果说起初我抱着避世的想法,只想着和肖彤白头到老,生儿育女,平平淡淡的了此余生。那么从栀子石岛归来后,我的想法明显发生了天大的转折,那个时候我会为了得到系统丰厚的奖励而逼迫自己不断的涉险,借此去赢得奖励。然而在高丽期间,我的思想又发生了一定的改变,而这个改变的诱因,很显然,是黄京顺事件。
不可否认,黄京顺是个死有余辜的坏女人,但是好与坏,这个东西的界定很模糊。没错,她一手组建了汉城地区的贩人集团,贩卖人口,走私器官,可以说跟人沾边的事她是一点都没干。但是她也是个可悲的人,没有人是从小就十恶不赦的,她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她父亲又是个吃喝嫖赌抽五毒具沾的垃圾。她没有其他亲人,只有她父亲,虽然这个父亲没有任何父亲该有的模样,但是最起码她的身体里也流淌着他的血。首到15岁,为了筹措毒资,她的父亲用5万高丽币便卖掉了她的初夜。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炎夏有一句古话,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是说明古代的君臣关系的,但套用在黄京顺和她父亲身上也同样通顺。
她20岁时身染花柳,在街边像条濒死的狗一样苟延残喘,也许那个时候尊严、身体、脸面对于她而言不过是一张废纸,她只想活着。
她硬生生地挺过来了,痊愈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家刺死了她父亲。只不过这件案子至今仍旧被高丽警方判断为债主失手致死,我是在和吴久卓探讨黄京顺案的时候做出的猜想。
在高丽那件事上,我承认我冲动了,也承认我不自觉将我骨子里暴戾的一面展现了出来。虽然后怕,但绝无后悔,至今我也依然是这么认为的。
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消除我心中的暴戾,因为我知道,当我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同样在凝视着我。我不愿做一个那样的人,想极力的摆脱深渊。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错得很离谱。也许是天赋异禀,也许是命运捉弄,也许是兴趣使然,当校园坠楼案发生时,我完全是在下意识地去探究真相,即使我会因此距离深渊更进一步。
因为杰兰特,我意识到了人性的丑恶,也意识到人心,原来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让一个人真心实意地喜欢一个人很难,但是让一个人刻骨铭心的恨一个人,真的不要太简单。一本日记,一个计谋,一堆金钱,也许这就是杀一个人的理由,哪怕是被人错误地引导。
在抓捕玻西瓦尔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我不图名声,毕竟这玩意在我眼里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古至今有多少人为虚无缥缈的名声所累。我也不图金钱,毕竟利用我前世的记忆,我现在累积到的己经足够我后三辈都衣食无忧。我好女色,试问哪个男的不好女色?哪怕是古时候的太监,他们没有这个功能,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对女色的向往。
我可以很落落大方地说自己好女色,可我仍旧有自己的底线。在大街上碰见美女,我也会多看两眼,但是也仅限于此。毕竟在我的心里,可能位置就那么大点,己经填满了一个人,永远不会再填进另一个人。男人可以花心,但是你不可以越雷池半步,越过雷池,叫做渣男,那是最为人所不齿的一类人。
我喜欢推理,喜欢去窥探罪犯的心理,喜欢去揣摩变态的内心世界,喜欢作为侦探去窥破一件又一件的案子,因为这样做会给我充分的心灵满足感。
我自认不是一个什么好人,但是在生死关头,我会下意识将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而自己选择向死而生。我可以为了一个亲戚朋友慷慨赴死,哪怕是陌生人我也同样会为了救他而深入险境。我不是为了图人报答,更不是为了所谓的系统奖励,可能这就是我的性格。
前世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我面对地铁上的扒手,围攻稚童的野狗群,大街上欺凌弱小的混混,我也仍旧能够对他们伸出援手。
前世看漫威电影时,我就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拥有系统的恩赐,那么我如果选择平平淡淡的了此余生,未免过于暴殄天物。
我对未来没有什么规划,如果说什么是我现在最想干的,那么应该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灭了圆桌骑士团。
圆桌骑士团鼓吹什么艺术的完美犯罪,这个我不予置评。但是他们接纳了杰兰特这个变态,那么他们组织的性质可见一斑。
前世我看过一部倭国动漫《侦探学园Q》,对于里面的反派角色完美犯罪策划组织冥亡星印象非常深刻。我并不排斥,甚至还有些钦佩。如果迟到的司法正义是否还算正义,这一点在前世被网友广泛热议。别的不说,最起码我对此持反对意见,司法正义的迟到,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不公,同时也是对罪犯的宽恕。
我曾经玩过一个剧本杀,名字叫《将死未死的THX》,里面其实讲的就是一个这样的故事。汉京市连续发生七件针对年轻女性的连环变态杀人案,可是在疑案从无的前提下,凶手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受害者家属面临了两个选择,相信司法公正,或者自己充当执法者对凶手执私刑。我的选择是,后者。